快讯丨今日,昭通市元宝山城市体育公园正式开园
吴东明则建议,要对进去工地的工程车辆进行粉尘冲洗,以保证工地内的土和垃圾不被带出工地污染道路。
由北汽新能源汽车公司和富士康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公司--北京恒誉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8日正式成立,并迎来了第一批使用者。据了解,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手机、电话和现场等多种渠道预订车辆。
在预定取车时间内前往,输入授权码后即可使用会员卡解锁车辆。未来,在北京租赁纯电动汽车将像租赁公共自行车一样便捷。未来,租一辆纯电动汽车就像租一辆公共自行车那样便捷。北京市交通委运输局欧阳松寿说,现在租赁电动车还只能做到从哪个点租的到哪个点去还,预计年内将实现租赁点异地还车。目前,恒誉公司在北京共有12处租赁点和17处公共充电点,基本都位于五环以内。
在欧美出现后,分时租赁模式在短时间内风靡全球在预定取车时间内前往,输入授权码后即可使用会员卡解锁车辆。修订后的《环保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记者采访多家环保组织,发现除少数跃跃欲试,准备从事公益诉讼之外,大多数仍处于观望状态。按日计罚这一记重拳是针对企业拒不改正超标问题等比较常见的违法现象而采取的措施,目的就是加大违法成本。新标准--按日计罚无上限多年来,国家环境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对违规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效果,导致法律法规并未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即使是官方背景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此前曾经在海南提起一起公益诉讼,并得到当地法院的支持,当地的环保法庭十分愿意操作公益诉讼,但一个月后,事情发生急剧的变化,已经受理的案件又被驳回,原因还是因为当地行政力量影响太大,地方法院扛不住。
囊中羞涩是环保组织的痛处打一起公益诉讼可能要花几十万,有的组织一年预算最低仅几万。《环境保护法》同时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此举对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树立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理念,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NGO自身人才、资金等方面固然需要提高,在环境与公众研究所主任马军看来,核心仍在于地方部门,是否愿意推动司法途径作为解决环境问题主要途径之一缪长喜代表提交的书面意见同样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去年上海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一,上海成为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最大的市场。
每年的上海两会,新能源汽车都是代表委员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今年也不例外,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展开热议。代表们建议,应该标准先行,建立与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智能电网发展相适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在充电设施选址上,可参照大型超市的布局,并依托大型超市停车场建设充电站;同时,在各加油站内建设一批充电设施。来自松江代表团的吴凡代表指出,目前国内除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面临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不兼容匹配的问题,目前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存在3种标准、5种充电模式,导致各充各的。他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城市充电网建设牵涉到城市规划、电网规划、土地价格和物业管理等多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协调好各种关系
来自松江代表团的吴凡代表指出,目前国内除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面临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不兼容匹配的问题,目前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存在3种标准、5种充电模式,导致各充各的。去年上海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一,上海成为目前全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最大的市场。
每年的上海两会,新能源汽车都是代表委员议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今年也不例外,主要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展开热议。他认为,新能源汽车的城市充电网建设牵涉到城市规划、电网规划、土地价格和物业管理等多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协调好各种关系。
代表们建议,应该标准先行,建立与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智能电网发展相适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发展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在充电设施选址上,可参照大型超市的布局,并依托大型超市停车场建设充电站;同时,在各加油站内建设一批充电设施。缪长喜代表提交的书面意见同样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所谓合法,首先是排放源的排放要符合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排放标准的要求。从已得到澄清的基本事实来看,华润电力湖南B厂项目上马时的环评审批合法合规,运行中污染物排放值也都优于国家标准。不如将散烧的煤尽快转换为电煤,或者加大散烧煤的环境管理。近期,华润电力湖南B厂合法排污影响周边环境的报道引发舆论风波。
目前,此事在摆事实层面已告一段落,基本澄清;而在讲道理层面仍留有议题,值得讨论。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记者:我注意到您对国家标准的表述用了现阶段的限定词,可见标准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另外,项目建设中也要符合环保要求,建成运行后还要符合法规的其他要求。排污之名的确人人厌恶,而现阶段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的排放,却是享受电气化便利的每个人所应承受的代价,除非你回到原始社会。
但有一个前提,即这样的合法排放不对环境质量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按正常良知和逻辑判断,减排甚至零排放固然是终极追求的理想目标,目前国内火电厂近零排放的尝试也搞得风生水起;但要求燃煤机组完全做到零排放,既不现实,也欠公平。
标准的修订有两条主要原则,一是适应公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二是与技术进步和经济条件改善基本同步。如何理解这二严?王志轩:最严本身不是问题,关键在于,严的目的是什么?如上所述,实行更严格标准是为了适应公众呼吸更优质空气的要求,是为了跟上技术进步和经济条件改善的步伐,而不是为了整垮合法经营的企业。在此意义上,其实所有企业都在合法排污。在世界范围内,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自主环保,所以排放标准具有强制性。
既然是强制标准,根据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因国家标准提高而对市场主体造成的负担,政府给予补偿。只有全社会共同埋单,才能收获越来越多的蓝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危害是局地性和区域性的,跟排放源位置相关,通常影响几公里或几十公里半径范围,而且通过除尘、脱硫、脱硝等技术措施降低直至消除排放后,对空气质量就没有危害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把二氧化碳列为污染物管理。
如果是在合法排放框架内造成了普遍性的环境影响,应当由政府组织进行严密的科学论证,并制定法律程序进行环境补偿;但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科技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秘书长王志轩教授。
应对碳排放带来的气候变化,需要全球合作,通过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定,通过低碳发展等各种减缓和适应机制,才能逐渐见效。其次,所有新建项目,必须通过具有一票否决权的环境影响评价,而环境影响评价是以环境质量要求作为依据,内容包括当地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要素。如果说合法排污有什么可指摘之处的话,国家应当对合法排污可能造成的健康损害补偿建立相应的制度,不过其前提是一定要科学确认这种排放是否对健康造成损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企业做到了合法排放,不等于一劳永逸了,要特别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我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首次发布于1991年,经过1996年、2003年、2011年三次修订,现行标准已经是第四版了。而在发达国家,如日本的公害健康补偿法规定,在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时期,对造成的健康损害,通过流行病学调查认定,法院判决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向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按排放量进行收费来解决。
所以实行越来越严格排放标准对改善空气质量有很大贡献;但另一半煤炭的使用与电力相比排放量要高得多,如果一味要求电力少排甚至零排放,环境效益实际上就变小了,全社会反而会付出更高的代价。而在我国,由于法规细则、损害评估机制等尚不完备,实际操作还比较困难。
所以大气质量要达到新标准,就要考虑花多大代价,并且是通盘考虑全社会边际成本,而不是只考虑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煤电的除尘效率平均已达99.6%,烟尘排放量不到1980年的40%,但煤电发电量是当时的16倍;二氧化硫排放量比最高时的2006年也已经下降了近50%,氮氧化物排放量也在下降,而且燃煤机组还在进行大规模改造,以上3项污染物每千瓦时排放量已属世界先进。